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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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16 公司简称:中国黄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要求,

现提出如下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88,000,000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1.85%。上述分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展开全文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规模

根据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统计,按销售额计算,2024年我国珠宝玉石首饰产业市场规模约7788亿元,同比下降5.02%。

图表1:中国黄金珠宝市场规模(亿元)及增速(%)

数据来源: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2.中国金银珠宝类社零数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类累计值约达到3300亿,同比下降3.1%,弱于整体社零3.5%的增长率。

图表2:中国金银珠宝社零(亿)及增速(%)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金价

根据中国黄金协会数据,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2024年12月底收盘价614.80元/克,比年初开盘价480.80元/克上涨27.87%。

图表3: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金价(元/克)

数据来源:上海黄金交易所

4.黄金需求情况

国内黄金消费现状:金价上涨抑制终端消费,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背道而驰。根据中国黄金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黄金消费量985.31吨,同比下降9.58%。其中:黄金首饰532.02吨,同比下降24.69%;金条及金币373.13吨,同比增长24.54%;工业及其他用金80.16吨,同比下降4.12%。

图表4:中国黄金消费总量(吨)及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黄金协会

图表5:中国黄金消费细分(吨)

数据来源:中国黄金协会

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黄金、白银、珠宝、首饰、模具产品的创意研发、加工、批发及零售;各种金属纪念币、章的设计、生产、批发与销售;黄金手表、K金手表、铂金手表、贵金属镶嵌手表与贵金属智能电子穿戴设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外包装物的生产、加工、批发及零售,黄金白银旧料回收利用;办公用品、礼品、工艺品的批发和零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贵金属的仓储及物流会展服务等。

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按照采购类别区分,公司的采购主要可分为原材料采购和成品采购。原材料采购主要为黄金等原材料的采购;成品采购主要为K金珠宝类产品成品以及部分黄金产品的采购。此外,公司还通过黄金租赁等形式获取部分黄金原材料。

整体而言,在保证必要生产、销售所需库存的前提下,公司采用“以销定采”的模式开展原材料采购和成品采购。通过制定《原材料及库存风险控制管理规定》《黄金、白银原材料采购制度》《产品采购管理制度》《业务板块风险控制及财务核算暂行办法》《债务筹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公司实现了规范采购业务流程,合理规避库存风险。

2. 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原则组织产品生产。黄金产品中的金条产品主要由公司的子公司三门峡金银制品公司自行生产,黄金产品中的黄金首饰、部分黄金制品主要以委托外部工厂加工的方式完成生产,K金珠宝类产品和部分黄金制品以成品采购为主,不涉及公司生产环节。

3. 销售情况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直销模式主要包括直营店渠道、银行大客户渠道、电商渠道等,经销模式主要为加盟店渠道。通过突出自身在投资金条、黄金首饰产品以及珠宝产品销售等传统领域的主营业务优势,强化各个渠道建设及品牌建设。五大经营渠道共同发力,加盟渠道有效克服消费降级等不利影响,实现经营业绩和店面数量结构性优化,并持续开拓市场,中国黄金长沙步行街店、武汉江汉路店等成为知名网红打卡地,同时成功举办加盟体系合作伙伴会议,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直营渠道充分发挥各区域属地资源政策,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及服务。银邮渠道实现了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大国有银行、十二家商业银行及众多地方性银行渠道的全覆盖,且持续扩大渠道规模,并深化跨界合作完成多个邮票金项目。电商总部位于长沙,一方面优化线上战略布局,一方面加强完善直播培育。回购业务差异竞争、工艺升级,进一步扩大了业务规模。

4. 黄金回购情况

公司延续标准金锭提供企业资质,在报告期内于线下开设贵金属回购中心、健全完善互联网回购体系,全面开展品牌黄金产品回购业务,拓展公司品牌在黄金回收、加工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

回购体系融合公司资源,已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黄金回收流程体系,秉承“始于黄金,不止于黄金”开放观念,透明化回收价格,多平台开发线上回购小程序,优化回购业务平台,持续提升“中国黄金”在黄金回收、精炼领域的品牌优势与行业竞争力。通过“黄金回收直播”、“黄金讲堂”、“黄金实时监测”等内容环节,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专业的黄金回收知识,开展用户培育,打造新型黄金生态圈,助力中国黄金品牌“销售+回收”稳健发展。目前中国黄金已建立品牌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黄金回收业务体系,以央企带动作用引领黄金回购市场正向良性发展,引领和创造新的消费需求。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达到604.64亿元,比2023年563.64亿元增加7.27%;利润总额达到10.21亿元,比2023年12.03亿元下降15.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达到8.18亿元,比2023年9.73亿元下降15.9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xx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通过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帮助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结算业务;同时,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可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贷款、贴现、担保、承兑等业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及子公司视自身的需要自主选择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全部或部分金融服务。

公司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黄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法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开展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5年度及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30亿元;

(2)2025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最高授信额度;

(3)2025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收取财务公司存款利息约为人民币0.58亿元;

(4)2025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支付财务公司贷款利息约为人民币0.20亿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854814H

成立时间:2015年5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9号一层

法定代表人:王赫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资质有(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

主要股东:黄金集团出资5.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64.04亿元、负债总额251.15亿元、所有者权益12.89亿元、利润总额1.53亿元、净利润1.15亿元。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风险发生;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履约能力良好。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

乙方可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贷款、贴现、担保、承兑等业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甲方及甲方子公司视自身的需要自主选择接受乙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金融服务。

(2)服务金额上限

1)存款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壹佰叁拾亿元整。

2)贷款服务

(1)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资金融通服务。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额度不高于最高授信额度。

(3)票据贴现、承兑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及甲方子公司申请,乙方可以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综合管理等相关业务。

(4)委托贷款服务:乙方根据甲方及甲方子公司的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服务。

(5)担保服务:乙方可在符合金融监管规定的范围内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的贸易、招投标等业务提供非融资担保。

(6)函件、证明服务:乙方可根据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在乙方的评级、授信情况,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承诺函、授信额度证明、信用等级证明等函件、证明业务。

3)结算服务

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协议,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收款、付款、内部清算等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融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公示利率;

(2)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LPR);同时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

(3)票据贴现服务: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票据贴现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贴现利率。甲方及甲方子公司自主拥有票据的所有权和运用权,并且不能受乙方的控制;

(4)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收取,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结算费用标准;

(5)手续费收取: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的标准。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需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自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三年。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如任何一方(违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并且违约方在另一方(守约方)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而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即时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3)本协议的终止不应损害任何一方的任何已产生的权利或责任。

(五)争议解决

任何与协议有关的纠纷均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双方协商未果时,可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财务公司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通过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帮助公司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及公司与财务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结算业务;同时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2024年度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科军、王宇飞、贾玉斌、鲍海文、郑强国、周志岩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卢月荷、金渊锚、高博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开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属于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定价原则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07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科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公司在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从“谋势蓄势”向“起势成势”全面转化。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缪慧频、王旻、曹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缪慧频、王旻、曹鎏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事项无异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相关规则及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贾玉斌、王旻、曹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无异议,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则及内部制度要求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明确的2024年国资监管重点任务,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安排,推动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着力打造全覆盖、强约束、严监管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核心竞争力,切实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按照上市公司管理的要求、风控与内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持续开展关于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管控的一系列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680,000,000.00股为基数,计划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588,000,000.00元,占2024年度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1.85%。上述分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效益扩大,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在企业战略目标框架下,结合市场发展实际,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科军、王宇飞、贾玉斌、鲍海文、郑强国、周志岩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科军、王宇飞、贾玉斌、鲍海文、郑强国、周志岩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科军、王宇飞、贾玉斌、鲍海文、郑强国、周志岩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科军、王宇飞、贾玉斌、鲍海文、郑强国、周志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管理,优化产业布局,延伸公司产业链,在企业战略目标框架下,结合市场发展实际和资金规划,公司拟定了2025年投资计划。

2025年公司共计编制投资项目3项,计划投资总额70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类项目2项,累计投资金额2743万元;股权类项目1项,投资金额43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式等内容的修订情况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1日(周三)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09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利润分配时,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具体调整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并口径,下同)为3,049,766,334.10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818,389,949.26元,提取盈余公积60,195,346.12元,支付2023年度现金股利752,710,932.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55,250,005.00元,比期初数增加5,483,670.90元。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8,389,949.26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72,068,416.57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588,000,000元(根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680,000,000.00股计算),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1.8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红完成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84,068,416.57元。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11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一一零售》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第一季度内门店变动情况

(一)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增加的直营店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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