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科技高管遭监管警示 涉3.31亿元借款未披露
财中社12月3日电根据上交所在2024年12月3日发布的公告,丹化科技(600844)及其多名时任高管收到了监管警示。被处罚的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李国方、时任总经理孙朝辉、时任董事丁伟东、周劲松,时任监事会主席杨军,以及监事谈翔和胡浩方。
监管措施的原因主要是丹化科技自2022年8月起,因资金困难,向控股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涉及金额共计3.31亿元,借款余额为1.51亿元。公司在这一过程中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且在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相关信息。直至2024年4月2日,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对尚未归还的借款进行追认。
此次监管警示强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引以为戒,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2024年前三季度,丹化科技实现收入5.87亿元,归母净利润-1.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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